带你回顾金秋九月的那些光伏政策

发布日期:2016-10-26    编辑:

 国家发改委公布2017年光伏上网电价意见稿三类资源地区下调至0.75元、0.65元、0.55元。

      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千瓦时,上述补贴资金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额上网”模式执行光伏电站价格,具体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

        可再生能源补贴(第六批)公布经批准可继续享受电价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现予以公布。

 20个光热项目总容量134.9万千瓦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5)要求,为推动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产业化发展,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名单。

 能源局下达光伏产品方法制()订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6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订计划(共计549项,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起草单位抓紧落实,按时完成任务。

       全国16个省471个光伏扶贫重点县名单覆盖3.54万个贫困村、200万无劳动能力者。

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陕西省电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陕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组建相对独立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围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电价机制;围绕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加快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围绕推动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加快构建电力安全高效运行与可靠供应的体制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为促进陕西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增添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湖北等5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

      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湖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四川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辽宁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安徽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

      同意北京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北京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福建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

      同意福建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原则同意福建省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附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甘肃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

      同意甘肃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原则同意甘肃省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能源局发布75项能源标准相关光伏标准没有变化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8部分:保温及油漆》等144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75项和电力标准(DL)69项,现予以发布。

标准中,编号为NB/T32035-2016的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4037-2016太阳能光伏喷灌系统以及NB/T34038-2016太阳能光伏水泵系统用逆变器、NB/T42073-2016光伏发电系统用电缆,四个涉及光伏发展的标准没有变化。

 太阳能热发电上网电价1.15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一核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热发电(4小时以上储热功能)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含税)。上述电价仅适用于纳入国家能源局2016年组织实施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范围的项目。

       二、20181231日以前全部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执行上述标杆上网电价。

       三、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对太阳能热发电企业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绿色信贷、土地优惠等措施,多措并举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

       四、2019年以后国家将根据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状况、发电成本降低情况,适时完善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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